“我个人自有房产用来开公司,也要缴纳房产税?”11月17日,太原市民蒋先生拨打本报“民生热线”咨询相关事宜。
原来,蒋先生最近开了一家公司,为了节约开支,他将公司设在自己的房子里。他说:“据我所知,居民私有住房是无需缴纳房产税的,而且我的房子是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的,不存在租赁关系,为何还要缴纳房产税呢?”
据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确实免缴房产税。但是,当个人的房产变成经营办公场所的时候,就不属于免税范围了。根据规定:免缴房产税的房产,如出租或作营业用的,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在房屋使用次月起缴纳,按年征收,分季缴纳,年应征房产税税款=房产原值×70%×1.2%。
据了解,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