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
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2、企业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经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工种、资格证书号、取证日期等。
8、其他从业从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9、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10、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材料。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情况说明和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登记清单。
12、具备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附光盘)。
13、有重大危险源的,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在苏州市安监局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在省辖市安监局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6、新建危险品生产企业,经省辖市以上安监部门审查核发的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
1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