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商标注册人拥有的权利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自已使用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和禁止他人非法使用注册商标的禁用权。
一、使用权包括:
1、自已使用,注册人取得专用权后,获得了法律保护,可以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
2、许可使用权,可以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转让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有偿或者无偿转让商标。
二、禁止权是指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另一方面对未经许可、非法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要求制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